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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转)

发布日期:2011-05-17    作者:admin      来源: http://210.42.160.51:8091/      点击: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时间
    2011年5月14日—6月30日
    二、预征对象及年龄
    1. 预征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在校生和非普通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属于预征对象)。
    2.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
    三、预征报名网址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
    四、预征报名流程
    1.学生在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到本系辅导员处初审,辅导员初审后在《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内签字。
    3.辅导员协助学生分别到财务处和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财务处和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分别在《申请表》中“财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栏内签字盖章。
    4.系学工办负责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系办公室上报校领导签字盖章,并将签章完毕的《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学院武装部。
    5.学院武装部配合兵役机关组织好报名毕业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发给预征对象,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6.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五、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高校毕业生参加预征不影响其就业。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和户档迁转手续。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享受更多升学优惠。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义务兵期间,选士官、考军校、安排军队技术岗位优先;
    3.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4.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5.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6.我院应届大学生入伍最高补偿1.8万。
    六、预征宣传活动暨政策咨询周具体活动安排
    5月9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及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就业中心将依托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联合主办此次活动。活动期间,平台将开设网上咨询活动专页(http:/www.ncss.org.cn/xm/yzrw/index.shtml)。
    七、补充说明
    凡在网上报名的预征学生,请到学院武装部(六号教学楼6305室)实名填表,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朱永念 骆乐       联系电话:87588581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武装部
2011年5月9日